中国邮箱网讯 3月1日消息 请先确保已开启“邮件撤回”功能(管理员可以在企业邮箱管理后台>Webmail设置>邮箱参数设置中选择是否开启邮件撤回的)
在此功能开启后发送的邮件,若需撤回,打开具体邮件,点击顶部的“撤回邮件”即可。
温馨提示:只有当邮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可以成功撤回。
1.成功发往本企业域名范围内的员工邮箱帐号的邮件(非邮件列表);
2.邮件发送成功后未超过15天并且未被阅读(包括webmail、手机、邮件客户端等方式阅读);
3.邮件未被客户端中的pop3协议或被其他邮箱通过pop3方式收取过。如果这3条中,有一条未满足,该邮件都不可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