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网 0条评论 5100次浏览 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 15:27
北京时间12月27日消息,保罗·布朗(Paul B Brown) 是《行动起来:拥抱不确定性并创造未来》一书的合著者,最近他在一篇文章中探讨了创业理念的普遍适用性问题。
以下为全文摘要:
有些人以为,一个人变成创业者就像是拉布拉多猎犬第一次跳进池塘:在跳下水前不免紧张一会儿,不过一旦跳入水中,他们就热烈地喜欢上了池塘,让他们从水里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创业池塘”里游泳的人,要么一直都想创业(之前一直被某些因素阻挠,现在终于有了机会),要么在开始创业后发现这条路其实很适合自己。
但是,你必须喜欢创业吗?绝对不是。
其实你可以把创业当做一种达成目的的手段。
当然,那些歌颂创业精神的人,经常会把自己创办的公司当成是家庭的一员,他们对自己的公司抱有非常个人化的感情;但是你却不必对自己的生意产生同样的感觉。
20世纪70和80年代,特许经营变得非常流行,一些人给加盟商下的定义是“他们给自己买了一份工作”。加盟商投入5万美元的加盟费,以便在余生中的每一年赚取5000美元,这就相当于他们辞掉了之前的工作,换了一个新工作,只是这个新工作的形式有些特别。
当然,这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是错误的。我们知道有很多加盟商也是非常出色的商人。
但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从某种角度来看,这样的推理也是正确的。有些人对创业其实不太有兴趣,他们只是非常高兴能给自己创造一份工作。他们创办的业务也许不会发展壮大(可能是因为不具备这种基因),但确实在其他方面给创业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比如给他们带来收入,让他们能更好地控制自己的生活,让他们看到自己的努力和最终结果之间存在着直接的联系。
这些事情本身就会带来很大的满足感。
所以,不要以为你必须在十几岁的时候摆个摊,开个店,才能培养出创业思维。我们倡导的是普遍适用的创业理念,即使你之前连半毛钱的东西都没有卖出去过,也能从这种创业理念中受益。
原文:腾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