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滚动要闻:美司法部索要维基解密志愿者邮件

 邮箱网  0条评论  5571次浏览  2013年06月23日 星期日 00:27

分享到: 更多
中国邮箱网讯 6月22日消息,据《连线》杂志今日报道,根据一名前“维基解密”志愿者本周获得的一份法庭记录,美国司法部曾通过一份秘密搜查令,获取此人Gmail邮箱账户的所有内容。

据悉,负责“维基解密”大陪审团调查的美国弗吉尼亚州联邦法官亚历山大,在2011年10月14日签发了这一搜查令。搜查令要求谷歌交出所有与这名维基解密志愿者相关的电子邮件内容,“包括这个邮箱帐户收到和发出的所有已保存电子邮件、电子邮件草稿、已删除电子邮件,以及与每封电子邮件有关的来源和地址,每封电子邮件发送的日期和时间,以及大小和长度等。”搜查令还命令谷歌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这一消息。

被调查对象是一个名叫赫伯特-斯诺拉森(Herbert Snorrason)的冰岛政治活跃分子,他曾在2010年帮助管理过维基解密的聊天室,也是那年9月从该组织辞职的多名志愿者之一。尽管如此,美国政府仍然在随后的一年里截取斯诺拉森的电子邮件。

对斯诺拉森Gmail邮箱账户的调查,也是首例被证实的美国政府获取与维基解密有联系的邮箱帐户内容的案例。在2012年1月的一次公开庭审中,美国政府最终笑到了最后,法庭准许它可以获取三名维基解密志愿者的Twitter帐号非内容性元数据。

这三人分别是西雅图程序开发者、政治活跃分子雅各布-阿佩尔鲍姆(Jacob Appelbaum)、冰岛议员博基塔-乔斯多蒂尔(Birgitta Jonsdottir)以及荷兰商人洛普-贡格利吉普(Rop Gonggrijp)。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特工还从谷歌和ISP Sonic.net获得了阿佩尔鲍姆的元数据。

在上述案件中,美国政府根据“18 USC 2703(d)”法案的相关规定,获得了维基解密志愿者的个人数据。这一法案是在1994年通过的对《存储通信法》(Stored Communications Act)的修正案,让美国执法机关可以访问非内容性互联网档案(如交易信息),同时也不必出示申请搜查令所需要的“合理根据”(probable cause)。

法庭文件显示,美国政府还在2011年8月12日获得了一项2703(d)命令,有权索要斯诺拉森的Gmail元数据,两个月它又获得了一份全面搜查令。这份搜查令目前仍处于密封状态,而建立“合理根据”的宣誓词同样如此。但在今年5月,美国地方法院法官利亚姆-奥格拉蒂(Liam O’Grady)签署法令,允许谷歌告知斯诺拉森Gmail账户遭搜查一事,同时向他提供一份经过删减的搜查令复制文件。

斯诺拉森周二表示,谷歌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他告知了美国法院下达搜查令的情况。斯诺拉森在今天写道:“由于我曾与朱利安-阿桑奇(Julian Assange,维基解密创始人)有过联系,谷歌可能将所有与Gmail用户帐户有关的信息都转交给了美国检察官。”

“这种做法合情合理吗?有什么具体的描述吗?简而言之,这种做法符合美国《人权法案》的规定吗?我确实希望能有人向我解释这些,板着脸也行。最好别让我当面戳穿他们的谎言。”斯诺拉森最后说,“这是我的谷歌账户,他们还索要了什么?他们又是谁呢?”对于这些疑问,或许只有美国政府才能解答。


文章来源:新浪科技

标签:gmailTwitter信息安全棱镜项目

我的评论:

请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