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实名制迫在眉睫
“我现在在外地出差,请将房租打到下面的卡上。”近期不少人都收到类似的短信,虽然有不少人辨认出这是一则诈骗类的垃圾短信,但仍有不少人“中招”,在懵懂中把房租打到了短信上的银行卡中。垃圾短信屡屡遭到曝光,却始终未能大幅减少。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后,手机实名制也再次被提上日程。实名制能否遏制垃圾短信的泛滥?
新京报记者 刘兰兰
他山之石
美国:2003年12月,其全国性反垃圾邮件法案规定,电话和手机用户可以通过热线或政府网站,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免费列入“全美不接受电话推销名单”中,之后即可合法避免垃圾广告信息的骚扰。
德国:2003年,《联邦反垃圾邮件法案》规定,向用户推销商品和服务的广告短信必须要征得手机用户的书面同意。德国对于滥发垃圾短信者,会处以最高5万欧元(约合人民币55万元)的罚款。
日本:2000年,《关于特别商务交易的法律》、《特定电子邮件法》规定,手机用户有权拒绝接收不需要的短信,而一旦这些短信遭到用户拒绝,则禁止再次发送,否则将以妨碍电子邮件通信罪论处。(酷邮差)
回复 家文_丁 2013年01月14日 星期一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