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箱网 电子邮件频道】当Outlook、Gmail、Yahoo走进我们的视野、成为我们日常邮箱生活的部分的时候,我们不由感叹,为什么中国的电子邮箱品牌还不能走向世界?为什么国内电子邮箱厂商不能推出一个国际化的电子邮箱产品?
若说没市场,那纯是扯!
虽然前一段时间,电子邮箱会不会死的话题被炒得红红火火,但也正是这段儿炭火再一次淬炼了“电子邮箱”这一块儿真金。
在网易创始人丁磊眼中,邮件地址和通讯协议已经形成规范化的标准,如果换成别的产品,全球都要重新制定规范,这个成本会非常大。并且,现代网络生活中电子邮箱早已经成了我们的网络身份证。随着开放、融合的互联网发展,无论国内或是国外,人们的生活将更多地依赖于网络,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因而,说电子邮箱没有市场,那纯是扯。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2012年9月20日下午,二六三企业通信总裁芦兵表示,这个市场规模不大、非常小,只有7个亿的市场规模。2013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电子邮件应用在中国网民对各类网络应用的使用率中排名第9位,2012年的用户规模25080万,网民使用率44.5%,2011年度的电子邮件应用用户规模为24578万,网民使用率为47.9%,年增长率仅为2.0%。
因而,如果盲目乐观地看待中国未来的邮箱市场规模,也的确存在问题。
若说厂商没钱,打死了我,你也应该不会信!
提到国内的电子邮箱厂商,腾讯、网易、新浪、搜狐、TOM等等、等等品牌纷纷涌入我们的脑海,而在电信、移动、联通三大电信级运营商也参与到了邮箱服务的市场中来后,电子邮箱行业的舞台也更加精彩了。虽然说,目前电子邮箱行业中,免费产品份额盘踞了不少的市场,但对国内的电子邮箱服务厂商来说,无论是哪一家,似乎都还没有与“穷”挂钩。
直白地说,摆在中邮箱厂商眼前的窘境并非用户数量及技术瓶颈,而是“变现”。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中国的电子邮箱产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还不能抛弃“免费电子邮箱”这片天空。而就单个电子邮箱服务企业来说,谁先挥别了“免费电子邮箱”这个“战场”,谁的未来就又平添了更多的变数。
或者这个比喻并不恰当,但事实便是如此:对于各家的邮箱服务提供商来说,其旗下的邮箱产品就像各家在发展的道路上一路拾拣来的璞玉。价值,看得见却触不到。扔了,舍不得;留着,又实在累赘,因而只能且走且看。对于国外电子邮箱市场,在没有发现在“淬炼之法”前,对于厂商来说,得来了也不过是拖累。
中国IP在世界的眼里,仍然还是“坏孩子”。
由于早期中国互联网管理规范尚不完善,中国垃圾邮件泛滥,2006年中国在全球所占垃圾邮件比例为22.3%,排名全球第二位。虽然2010年至今,中国一直未出现在前十二的榜单中,但在一些国际反垃圾邮件组织仍还是对大多数来自中国的IP字段防范有加,因而,中国运营商的邮箱服务想走进国际大门,必先解开了国外用户对中国邮件、对中国IP的芥蒂,这显然是一个行业共同的行为,而这一段路,中国电子邮箱行业确实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模仿世界里的哆啦A梦,创新擂台上的后起之秀。
“made in china”会让你联想到哪些?“山寨”、“低端”、“廉价”、“缺乏创意”?这一切的一切,背后都隐藏着一种消极的、灰色的情绪。有人或者因此而心灰意冷,但是编者并不这么看。在“made in china”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人的超级强大的模仿能力,复制成功产品是超越成功产品最简单、最有效的方式,在不断的复制、微改良中跌跌撞撞,去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道路,正如20年前的日本。
回归电子邮箱这个主题,“made in china”要想在国际邮箱品牌中占有一席之地,走出去前,除了要摘掉“坏孩子”的帽子,还要有过硬的本领——优化用户体验。这也是对“你凭什么去挑战”的最好回答。显然,目前来说中国的邮箱产品还不具备这样的绝对优势。
大环境决定了中国90%的创新都得死在路上,中国邮箱厂商不是怕死,而是死不起。
前面提到了创新,这里就不得不说到“大环境”对中国邮箱厂商的影响。从近期各种互联网论坛、峰会所展现出的对创新的态度上来看,众人的观点比较趋于一致——“中国90%的创新都得死在路上”。电子邮箱行业作为互联网领域中的“老臣”自然也难逃此生死法则。
也许读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中国人喝得了三鹿、吃得了地沟油,吸得起1000指数的PM2.5,还会怕死在创新上?”编者在此必须非常严肃、非常认真地说,中国的邮箱厂商不是怕死,而是死不起。在国内邮箱市场规模尚未绝对明朗、邮箱服务“变现”路途曲折、品牌竞争激烈的多因素下,至少还没有哪家邮箱服务企业可以做到不畏跌倒。
对于中国邮箱市场来说,2012仅仅是2013的前兆,未来三年内国内邮箱市场势必有一场颠覆性变革,若轻易涉足形势多变的国际市场,无异于揠苗助长。(王慧)
回复 家文_丁 2013年01月19日 星期六 14:09
2、还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