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成为了呈堂证供 为什么星爷还是败诉了?

 邮箱网  0条评论  5651次浏览  2015年04月17日 星期五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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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箱网讯 4月17日消息,近日,周星驰和华谊因为分红问题撕逼被炒得沸沸扬扬。曾经的合作伙伴瞬间翻脸不认人也让网友们表示嘘嘘不已。在接连上诉法庭开审之后传出星爷诉讼惨遭法院驳回。

周星驰败诉分红已遥遥无期 电子邮件内容揭秘星爷败诉是为何?

为索要《西游·降魔篇》在内地的12.48亿元人民币票房分红,周星驰公司将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谊)告上法庭,4月15日下午,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宣判,驳回周星驰公司全部诉求,原因是其中一份协议未签字盖章。

原告崴盈投资有限公司是著名影星周星驰的控股公司,其称,2012年制作了电影《西游·降魔篇》,并先后与华谊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和补充协议。由于对影片市场评估较好,周星驰曾与华谊总裁王忠军口头商定,若票房收入超过5亿元,华谊兄弟公司可给予原告票房分红。后就票房分红问题,双方通过邮件签了第二份补充协议。

截至2013年8月30日,该片在内地实现票房收入12.48亿元人民币。因此,原告认为根据协议,华谊应给其分红和收益共计1.77亿元,但被告只给了8000多万元。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支付收益分红8610万元人民币。

庭审中,被告华谊否认第二份协议成功签署并生效,且称取得票房收入不足5亿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合同的签订应以签字盖章生效,原被告间的第二份协议均是电子邮件往来,虽然写明了有签约意向,但最终未履行双方签字盖章手续,合同无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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