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面单:个人信息需上好每一把锁

 邮箱网  0条评论  3012次浏览  2017年10月23日 星期一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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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箱网讯 10月23日消息,日前,多家快递公司密集推出“隐私面单”。你的快递面单上,或许将不再显示完整的姓名、手机号和地址信息,而是代之以笑脸符号或“*”号。

  

近年来,伴随着快递业的迅猛发展,客户个人信息遭泄露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而这次“隐私面单”事件的一个大背景是,快递实名制已经全面铺开。之前,就有一些快递网点因未能落实快递实名收寄等规定,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因而受到行政处罚。快递实名制,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全;另一方面,实名制也放大了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

快递实名制,有上位法依据;另一方面,我国已经实行的《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都有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怎么在权力和权利之间做到平衡?怎么公平、效率地匹配快递公司、个人和职能部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这次多家快递公司推出的“隐私面单”,是快递行业自身做出的主动变革。

“隐私面单”让公众不用再担心个人的“无心之失”被利用,即便扔掉快递包装也不会泄露信息。此举也有助于防范、堵截“内鬼”收集信息,大大提高了收集、贩卖信息的成本。此前有媒体报道,东莞一名快递员偷攒8000余张快递单存根卖给微商,就是一例。也即,“隐私面单”举措,至少封堵了快递单泄露信息这一个途径,成为保护个人信息的“第一把锁”。

而众多快递企业能够在国家没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自主、自愿尝试新的管理方式,采用“隐私面单”保护个人信息值得鼓励。

当然,仅靠“隐私面单”,并不能完全杜绝别有用心的“内鬼”。很多时候,客户个人信息大面积泄露,与快递公司整个业务流程管控不规范、不严密有很大关系。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均有可能成为“最细的麻绳”,发生断裂。

应该看到,目前的“隐私面单”,只是个过渡性的措施,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快递公司的自愿。今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快递业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了快递实名制原则。那么,相应的保护个人信息的强措施也应该及时跟上。需要强制性规定快递公司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的内控制度,包括定期销毁快递单、不得向用户索取法律规定之外的其他信息等等。

快递实名制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二者并不矛盾,关键是相关制度应该有效平衡各方的权责利,社会安全和个人安全不可偏废,保护个人信息不仅要上好“第一把锁”,还要上好“每一把锁”。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标签: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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