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说备注不还就是恶意逾期
在现代社会金融信贷业务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随之而来的逾期还款疑惑也日益严重。若干人员在追讨逾期款项时常常会以“备注不还就是恶意逾期”的说法来对借款人加压力。此类说法是不是成立?借款人又该怎样去应对?本文将围绕这一话题展开探讨。
一、人员说备注不还就是恶意逾期?
近年来关于人员以“备注不还就是恶意逾期”为理由追讨逾期款项的屡见不。那么此类说法究竟有未有道理呢?
(一)人员的观点
人员认为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故意备注不还款,表明其有还款能力但故意不还款这类表现属于恶意逾期。他们认为,此类情况下,借款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借款人的观点
借款人则认为,备注不还款并不等同于恶意逾期。他们可能因为各种起因暂时无法还款,例如收入减少、家庭突发状况等。在此类情况下备注不还款只是无奈之举并非恶意逾期。
二、人员说备注不还就是恶意逾期怎么办?
面对人员的此类说法,借款人应怎样去应对呢?
(一)积极沟通,说明原因
借款人应主动与人员沟通说明本人备注不还款的原因。假若是因为暂时经济困难,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人员理解实际情况。
(二)寻求法律帮助
若是人员坚持认为备注不还就是恶意逾期,并采用过激手追讨欠款,借款人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我国《合同法》规定,借款人应该依照约好的期限和途径还款。假若借款人确实无法按期还款,能够与贷款机构协商期还款或是说制定还款计划。
(三)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借款人应尽量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逾期还款。要是已经发生逾期,应及时与贷款机构沟通,争取减免罚息或是说调整还款计划。
(四)加强金融知识普及
借款人应加强金融知识的学熟悉逾期还款的影响,以及怎样避免逾期。同时也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
三、结语
“人员说备注不还就是恶意逾期”这类说法并不完全成立。借款人应积极应对,通过与人员沟通、寻求法律帮助、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等办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金融机构也应加强对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