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子安 0条评论 52次浏览 2024-06-14 15:49:47
近年来信用卡纠纷案件频发本文以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为原告针对多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实梳理分析判决结果及法律依据。以下为案件概述:
1.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诉被告银松信用卡纠纷案;
2.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诉被告高艳杰信用卡纠纷案;
3.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诉被告谢飞信用卡纠纷案;
4.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诉被告江飞信用卡纠纷案;
5.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诉被告勇信用卡纠纷案;
6.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诉被告息林信用卡纠纷案;
7.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诉被告陈攀信用卡纠纷案;
8.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诉被告羽信用卡纠纷案;
9.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诉被告翔信用卡纠纷案;
10.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诉被告华龙信用卡纠纷案;
11.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诉被告陈晓飞信用卡纠纷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银松未按协定期限偿还信用卡欠款构成违约。判决银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欠款本金2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高艳杰未按约好期限偿还信用卡欠款,构成违约。判决高艳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谢飞未按预约期限偿还信用卡欠款,构成违约。判决谢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江飞未按预约期限偿还信用卡欠款,构成违约。判决江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勇未按协定期限偿还信用卡欠款,构成违约。判决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息林未按约好期限偿还信用卡欠款,构成违约。判决息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陈攀未按约好期限偿还信用卡欠款,构成违约。判决陈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羽未按约好期限偿还信用卡欠款,构成违约。判决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翔未按协定期限偿还信用卡欠款,构成违约。判决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华龙未按预约期限偿还信用卡欠款,构成违约。判决华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陈晓飞未按约好期限偿还信用卡欠款,构成违约。判决陈晓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1. 《人民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交付期限不存在约好或协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惯确定。”
2. 《人民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是说履行合同义务不合协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用补救措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人民商业银行法》第40条规定:“商业银行应该保证存款本金不受损失,保证存款利息的支付。”